学生实验守则

日期:2018-10-08

一、学生必须按预约的时间到实验室上实验课,不得迟到早退。迟到超过10分钟,取消本次实验资格。

 

二、实验前须认真阅读实验指导书,熟悉相关内容,明确实验目的、内容及步骤,对设计性实验要预先拟订实验方案,接受指导教师的提问和检查。

 

三、进入实验室要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要穿工作衣,保持安静,不吃食物,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及杂物。

 

四、实验中要遵守所使用设备的操作规程,不擅自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要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和易耗品,爱护器材。

 

五、进实验室后按规定分组进行实验,准备就绪后,必须经指导教师同意,方可进行正式实验,实验过程中如对设备有疑问,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提出。

 

六、实验时要注意安全,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制度。实验中如出现事故(包括人身、设备、水电等)应立即向指导教师报告,并停机检查原因,保护现场。

 

七、实验中要严肃认真,记录实验数据,实验结果(数据)必须交指导教师审阅、通过,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分析、整理和处理实验结果,编写实验报告。

 

八、实验结束,整理清点好仪器、设备、工具、量具及附件,盖好仪器罩,切断水、电源,搞好清洁卫生,保持室内整洁,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九、每次实验结束后,学生按时送交实验报告,由教师批阅。

 

十、实验不合格者必须重做,但须向实验室预约,并安排在课外或自习时间进行,实验报告不合格者必须重写。

 

十一、进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学生,在进入实验室前必须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阅读与实验相关的文献资料,熟悉仪器性能,在老师指导下设计实验方案,经确认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十二、对不遵守本守则的学生,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责令停止其实验。

 

上海市兽医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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