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日期:2018-10-08
一、落实仪器设备的专职总管理人员,负责仪器设备登记报废管理及报修等工作。
二、各实验室仪器由各室技术员管理并编写简单明了的仪器操作说明,并将其挂在醒目的地方以利操作者使用。
三、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使用登记制度,登记时应记录仪器运行状况、开机时间。凡不登记者,一经发现,停止使用资格。大型仪器设备实行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使用者采取先预约登记,然后使用的原则。
四、任何使用者必须在掌握仪器设备的性能与操作程序后方可上机操作,强行上机者,将视为违章作业并予以罚款。
五、使用者在开机前首先检查仪器清洁卫生,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并找上一次使用者问明情况,知情不报者追查当次使用者责任。
六、建立仪器设备档案。凡随机带来的图纸、说明书、技术规程、维修手册、合格证、装箱单、标书、合同、零部件等,必须统一登记,分机立出档案,集中存放实验室。工作确有需要的,可按规定借阅或复印。
七、积极开展对外服务,提高仪器的使用效率,为仪器维修保养筹措经费。
八、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损坏、丢失或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处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按照学校《仪器设备报减赔偿实施细则》执行赔偿罚款等处分。
九、维护公共卫生、保持清洁,保证仪器的正常运转。
十、仪器一般不外借。确实需用须征得实验室主任同意并写借条方可借出。
上海市兽医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