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仪器平台制度

日期:2018-10-08

农业与生物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根据学校规定,建立仪器设备帐册、管理档案,做到仪器帐册一一对应。

2、所有仪器有专人保管,定期核对帐目、清点仪器。

3、仪器设备要爱护使用,仪器设备遭到损坏,个人应负赔偿责任。

4、故障仪器设备必须及时修复,维修要有记录(包括自修)。

5、仪器设备外借必须办理借用手续,仪器设备归还时应经过验收,损坏的仪器设备必须修复后才能办理退借手续。

6、新购置的仪器设备应及时验收、及时登录,以保证尽快投入使用。

7、仪器设备淘汰必须办理报废手续,经主管部门核准并退回物质部门后,方可承认该设备退出使用。

8、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从严,使用必须有记录。

农业与生物学院实验室安全措施

一、构建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学院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责任制,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实行院、系和(团队)实验室三级管理,各级行政负责人为所在单位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当然责任人,每个实验室由实验室责任人指定一名安全员。

二、制定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制订学院的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并把这些规章制度上墙在实验室较为醒目的位置,使师生进入实验室时看到。

三、健全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每月一次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检查结果公布于学院公共仪器平台网页(aep.sjtu.edu.cn)上,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化学剧毒品实行全程监控管理,严格按照《上海交通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遵照危险化学品的申购制度,在校内专设的危险化学品供应点采购,确保危险化学品在采购、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剧毒品的使用坚持五双制度——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用多少买多少,用多少领多少,正确及时做好领用和实验使用记录。

五、根据有关规定管理好学院的化学剧毒品,毒品室门双人双锁,保险箱一人管钥匙,一人管密码,记号剧毒品的领用台帐,做好剧毒品的清点工作。

六、遵守实验室废液废物收集制度,废液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妥善贮存,容器外加贴标签,注明废弃物内容和品名,先集中于仪器平台的储藏室内,不定期的向学校设备处提出回收申请。

七、做好动物尸体处理工作,实验完成后,动物尸体先置于规定的冰箱内,按相关规定,移交给专门的焚烧单位作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八、实验室内使用化学危险品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和配备安全防护用具。实验室内的通风橱柜要经常检查是否正常运转,实验室内要配置一小药箱。

九、实验室安全标识,化学危险品的存放区域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实验室走廊畅通无阻。

十、参加实验室安全培训。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方法, 实验室安全员应具有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知识。

农业与生物学院实验室安全卫生规章制度

1、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实行院、系和(团队)实验室三级管理。各级行政负责人为所在单位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当然责任人,每个实验室的安全员由实验室责任人指定。

2、学院设立由分管安全卫生工作的院领导和院公共仪器平台组成的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管理小组,指导、检查、落实全院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网上通报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情况(www.aep.sjtu.edu.cn)。

3、(团队)实验室的安全卫生责任人具体负责该(团队)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对违反本规定,不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并经劝告不改的一切人员,有权停止其正在实验室进行的工作,以避免任何事故的发生和确保良好的工作环境。

4、各实验室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电线、电闸、自来水阀门等有无不安全隐患,需要更换的要及时上报给物业,以便整改。要定期检查电器设备,防止漏电、短路事故发生。电线及正在使用的电器设备周围不准堆放易燃物品。有危险的实验操作,应在教师现场指导下进行,并有应急措施。出现意外事故,师生应通力排除险情,及时报警,事后应书面报告学院管理小组。

5、各实验室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必须制订出有关操作规程;剧毒品应存放在学院毒品库内,由学院公共仪器平台统一保管;常用的、危险性较小的药品可少量存放在实验室内指定地方;易燃易爆与麻醉性药品等,必须存放在有锁的柜子内;对氢气和有毒气体钢瓶应贴有明显标志,放在远离火源,均须有专人保管,使用后及时登记。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实验室的器材、药品等拿回宿舍使用或存放。

6为保证人身安全,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要爱护室内公共卫生,不得在实验室内进食。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实验室内不得用明火取暖,严禁违章搭电或超载用电。实验室内严禁放置私人物品等。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带陌生人进入实验室。

7、实验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清扫地板和整理台面物品,垃圾要及时清理,实验室清出的垃圾和试剂、药品空瓶(须清除掉余液和废渣后),要分别放到指定的位置,有害有毒废液和废物存放满后请及时移交给公共仪器平台。在实验完毕,及时清洗玻璃仪器,收拾房间和台面,并关好水电以及门窗才能离开实验室。

8、实验楼大厅和走廊,不得堆放报废或积压的仪器设备、实验台和废纸箱等杂物,切实保证大楼安全信道的畅通和环境的整洁。

农业与生物学院剧毒品申购领用规定

1、剧毒化学品的申购由各课题组填写申购单(学校设备处网页上下载《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剧毒品申购与发放表》),必须详细写明其用途和最低用量。课题组负责人签字,经院负责人审核批准,加盖公章后,交院剧毒化学品管理员,由管理员到校保卫处审批盖章,再交实验室与设备处审批。再交到学校物资服务中心统一购买。

2、必须有2名院剧毒化学品管理员到“校物资服务中心”领取剧毒物品,双人验收,双人记帐。

3、各课题组负责人为监领人,首先填写《上海市剧毒物品使用领料单》,各课题组到院剧毒化学品管理员处领用时,应双人领用,并有监领人到场,建立使用记录,用多少领多少。

4、使用结束后,领用人必须返回剧毒化学品管理员处签字登记《剧毒品使用记录》。有剩余的,应在当天及时退回到院剧毒化学品管理员处,不得私自保存和转送其它部门和个人。各课题组不得设立剧毒物品小仓库。

5、使用剧毒化学品的课题组和个人,必须根据所使用剧毒化学品的性能,遵守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建立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和落实措施。学生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使用剧毒化学品。

6、使用剧毒化学试剂必须遵照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实验过程中的残渣,废液不得随便倾倒、排放,必须确保人身安全,防止环境污染。

农业与生物学院实验废弃物安全处理的规定

1、实验废弃物是指实验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废气、废液、废固)物质、实验用剧毒物品残留物和实验动物尸体及器官。

2 、对废气的处理规定:

实验室备有符合通风要求的通风橱,实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害废气的实验应在通风橱中进行,产生大量有害、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具备吸收或处理装置。                  

3、对废液的处理规定:

各类实验废弃溶液可分为:有机溶剂废液(如甲苯、乙醇、冰乙酸、卤化有机溶剂废液等)、无机溶剂废液(如重金属废液、含汞废液、废酸、废碱液等)和剧毒化学品废液。实验过程中,不能随意将有害、有毒废液倒进水槽及排水管道,必须收集在废液桶中。不同废液在倒进废液桶前要检测其相容性,按标签指示分门别类倒入相应的废液收集桶中,禁止将不相容的废液混装在同一废液桶内,以防发生化学反应而爆炸。每次倒入废液后须立即盖紧桶盖。特别是含重金属的废液和剧毒化学品废液,不论浓度高低,必须全部回收。废液收集桶装满后先集中交给公共仪器平台,并填写《化学废弃物收集明细表》,由学院交校安全办定期统一处理。

4、对废渣、废固的处理规定:

不能随意掩埋、丢弃有害、有毒废渣、废固,须放入收集箱中。 危险物品的空器皿、包装物等,必须完全消除危害后,才能改为他用或弃用。

废弃的空瓶按分类放在收集箱中,放满后集中交给公共仪器平台,由学院交安全办定期统一处理。

需要报废的过期固体药剂、浓度高的废试剂必须以原试剂瓶包装,先集中交给公共仪器平台,由学院交校安全办定期统一处理。不得随便掩埋或并入收集桶内处理。

5、实验动物尸体存放、焚烧的管理规定:

活体动物实验后,不得将动物的尸体或器官随意丢弃,必须统一收集,实验动物尸体必须存放在包装袋中,袋口封闭,贴上标签,注明实验者实验日期及实验中用药情况,交给公共仪器平台集中冷冻存放。然后由学院定期送动物处理站焚烧处理。

6、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 必须树立环境保护意识 ,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必须进行废弃物处理原则和规定的宣传、教育。各实验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存放、监督、检查有害、有毒废弃物的管理工作。各实验室须按规定设置收集桶,随时分级、分类收集有害、有毒废液、废固,定点存放,做到有专人负责安全保管。废液收集桶或废固收集箱的存放地点必须张贴危险警告牌、告示。学院公共仪器平台负责监督和检查各实验室对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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